主要职责: (一)拟定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拟定全县农业技术政策、产业政策和农业生态环境及农业资源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农村政策,有关农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意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三)研究提出全县农业及结构调整的意见,规划农业产业经营的政策措施,预测并发布主要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四)负责全县种植业生产的宏观指导管理;组织指导全县农业生产工作;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 (五)制定全县农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和实施;搞好农业先进技术的试验、示范;负责农作物检疫及病虫测报工作;搞好农村环境保护及农村能源工作。 (六)负责全县农业统计工作,农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核和申报;指导农业基本建设。 (七)协调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八)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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