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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是县政府的专门派出机构,全面负责辖区内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业等各项工作,并对所辖区内的企业实行封闭式管理,对部门实行全面管理,对辖区内的行政村行使乡镇级行政职能,代管一切行政事务。兰考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享有同级政府的经济和行政管理权限,全面代表县委、县政府履行管理职能,为副处级事业单位。兰考县产业集聚区的行政区域暂定为:北至陇海铁路,南至连霍高速,东以杜庄河东支,西以杜庄河西支为界,规划面积约20.02平方公里,辖韩村、豆寨、惠窑、余寨、狮子固、孙庄、田庄7个行政村和城关镇南街村的一部分,目前企业122家,居住人口约1万人。

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政策研究、文秘、统计、机关事务管理以及客商接待工作;负责区内党务、群团、人事、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督查、督办管委会决定的事项的落实,承担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
规划建设科:负责基础设施配套方案的制定;协助做好项目施工报建、工程招标及验收;负责区内各类建设项目和建筑市场的管理;负责区内的村庄规划、园林绿化、环卫和公共设施及对违规建筑的查处。
企业服务科:负责区内对外招商引资和入驻企业的洽谈、协议鉴定;负责拟定招商引资的有关政策;做好宣传推介、举办各类招商活动;负责各项优惠政策的对外执行;协助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环保、安全等有关手续;协助企业对建设项目的报批、核准或备案;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发生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负责企业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外部环境的协调与治理工作。
 农村工作科: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农村工作的各项政策,制定农业经济发展规划;落实实施民政和社会工作、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农林水畜牧、农民群众的生活生产、信访等各项工作,并管理农村经济;负责企业开工前的土地征用、补偿、拆迁等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及管委会安排的涉及村委、村民的工作。
计生办: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环保科: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环保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组织制定本区的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并对各部门的贯彻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团工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实施区党工委、团委的决定,紧密围绕区党工委、团委的中心工作开展各项活动,对区范围内青年的地区性、公益性、社会性的工作负全面责任。
妇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妇女政策的法律、法规。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促进区内法制教育,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机构设置及机构职能介绍
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政策研究、文秘、统计、机关事务管理以及客商接待工作;负责区内党务、群团、人事、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督查、督办管委会决定的事项的落实,承担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
规划建设科:负责基础设施配套方案的制定;协助做好项目施工报建、工程招标及验收;负责区内各类建设项目和建筑市场的管理;负责区内的村庄规划、园林绿化、环卫和公共设施及对违规建筑的查处。
企业服务科:负责区内对外招商引资和入驻企业的洽谈、协议鉴定;负责拟定招商引资的有关政策;做好宣传推介、举办各类招商活动;负责各项优惠政策的对外执行;协助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环保、安全等有关手续;协助企业对建设项目的报批、核准或备案;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发生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负责企业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外部环境的协调与治理工作。
 农村工作科: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农村工作的各项政策,制定农业经济发展规划;落实实施民政和社会工作、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农林水畜牧、农民群众的生活生产、信访等各项工作,并管理农村经济;负责企业开工前的土地征用、补偿、拆迁等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及管委会安排的涉及村委、村民的工作。
计生办: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环保科: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环保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组织制定本区的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并对各部门的贯彻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团工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实施区党工委、团委的决定,紧密围绕区党工委、团委的中心工作开展各项活动,对区范围内青年的地区性、公益性、社会性的工作负全面责任。
妇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妇女政策的法律、法规。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促进区内法制教育,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统计科:负责辖区内各行业的月报、季报、年报和农村记帐户的调查、增加值、劳动工资、外经报表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工作。
招商科: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科室所引进项目经济类合同、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本的拟订;负责办理批准证书、工商登记、银行开户等开业手续;负责协助外资企业办理合同、章程的修改、变更的审批等手续。
信访办公室:负责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分别及时处理,或直接办理,或报送上级部门领导阅批,或转送、转交其他机关办理。
安全生产科:负责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治理职责。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亲自审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研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综合执法大队:国家、省、市、开发区有关城市、村镇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开展。
人事科: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本区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工作。
民政所: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监察室:检查区机关、区直单位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区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法律法规的情况。
新型农村保险服务中心:负责参保登记、基金征缴、待遇支付、统计管理、材料归档等工作。

 统计科:负责辖区内各行业的月报、季报、年报和农村记帐户的调查、增加值、劳动工资、外经报表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工作。
招商科: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科室所引进项目经济类合同、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本的拟订;负责办理批准证书、工商登记、银行开户等开业手续;负责协助外资企业办理合同、章程的修改、变更的审批等手续。
信访办公室:负责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分别及时处理,或直接办理,或报送上级部门领导阅批,或转送、转交其他机关办理。
安全生产科:负责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治理职责。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亲自审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研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综合执法大队:国家、省、市、开发区有关城市、村镇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开展。
人事科: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本区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工作。
民政所: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监察室:检查区机关、区直单位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区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法律法规的情况。
新型农村保险服务中心:负责参保登记、基金征缴、待遇支付、统计管理、材料归档等工作。

翟世胜    县政府党组成员、产业区常务副主任主持产业集聚区党工委、管委会全面工作。
赵西灿    惠安街道党工委书记主持惠安街道党工委全面工作,协助翟世胜同志工作
程远峰    惠安街道办事处主任主持惠安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协助翟世胜、赵西灿同志工作
李法东    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分管规划、环保、土地工作
宋亚洲    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分管企业管理、统计、安全生产、消防、财税工作
刘建平    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分管绿化工作
刘 茜    产业集聚区纪工委书记兼惠安街道纪工委书记分管纪检监察、工会、科教文卫、计划生育、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城市会客厅
赵云龙    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任科员分管农业、农村工作
王俊亭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主持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兼任拆迁组组长
董 博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协助王俊亭同志工作,兼任拆迁组副组长
王洪涛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协助王俊亭同志工作,负责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日常工作
赵尚红    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享受副科级待遇协助程超同志工作,负责便民服务大厅,兼任社会保障科科长
机构名称:产业集聚区
联系电话: 0371-26962109
网址: www.91mtk.com
地址: 兰考县工业区工业一号路与106国道交叉口
机构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党政办公室 刘 勇 0371--26962109
新型社区建设办公室 李宏伟 null
规划建设科 刘进启 2 6962368
招商引资科 于红明 null
企业服务科 孙 琦 26962368
统计科 赵尚红 2 6960206
公安派出所 庄昆峰 null
司法所 张红波 null
工商管理所 孙付平 null
财税所 刘海利 2 6961889
土地所 闫正太 26960258
电管所 胡永钦 null

机构概况:
兰考县产业集聚区于2005年8月开始启动,2009年10月正式被省政府批准,是县政府的专门派出机构,全面负责辖区内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业等各项工作,并对所辖区内的企业实行封闭式管理,对部门实行全面管理,对辖区内的行政村行使乡镇级行政职能,代管一切行政事务。兰考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享有同级政府的经济和行政管理权限,全面代表县委、县政府履行管理职能,为副处级事业单位。兰考县产业集聚区的行政区域暂定为:北至陇海铁路,南至连霍高速,东以杜庄河东支,西以杜庄河西支为界,规划面积约20.02平方公里,辖韩村、豆寨、惠窑、余寨、狮子固、孙庄、田庄7个行政村和城关镇南街村的一部分,目前企业122家,居住人口约1万人。
单位名称:兰考县产业聚集区管理会
办公地址:兰考县迎宾大道一号
联系电话:0371-26962109
传    真:0371-26960209
电子邮箱:lkxjjq@163.com
邮    编:475300

一、机构概况:
二、领导班子及成员姓名、分工
三、内设机构及负责人、联系方式

四、政务公开

1、目标责任制公开。包括:本乡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目标;机关及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目标责任制实施、完成情况,检查、考评及奖惩结果。
2、重大事务和财务公开。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的具体情况;耕地占用税、契税的收入、支出、使用情况。
3、履行职责事项公开。包括:相关法律政策、办事条件、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期限、监督办法、办事结果;收费项目、标准、范围、依据、程序、管理和使用情况;处罚依据、标准和执行情况。
4、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包括:领导工作职责及廉洁自律情况;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招待费、电话费、差旅费的开支使用情况及公车使用情况;机关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5、扶贫资金、救灾救济款物、优待抚恤金发放情况。
6、计划生育情况公开。包括:本年度生育指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可安排生育的情况和上报的出生情况等。
7、宅基地审核审批情况公开。包括:宅基地审核审批的条件、程序和收费标准;上报申请、审批的情况。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政务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推进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政务公开,增强行政管理活动的透明度,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兰考县产业集聚区编制了《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政务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区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政务信息:
1、目标责任制公开。包括:本乡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目标;机关及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目标责任制实施、完成情况,检查、考评及奖惩结果。
2、重大事务和财务公开。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的具体情况;耕地占用税、契税的收入、支出、使用情况。
3、履行职责事项公开。包括:相关法律政策、办事条件、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期限、监督办法、办事结果;收费项目、标准、范围、依据、程序、管理和使用情况;处罚依据、标准和执行情况。
4、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包括:领导工作职责及廉洁自律情况;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招待费、电话费、差旅费的开支使用情况及公车使用情况;机关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5、扶贫资金、救灾救济款物、优待抚恤金发放情况。
6、计划生育情况公开。包括:本年度生育指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可安排生育的情况和上报的出生情况等。
7、宅基地审核审批情况公开。包括:宅基地审核审批的条件、程序和收费标准;上报申请、审批的情况。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本乡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政务公开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不断完善、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乡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乡主要采取公开栏、公示板、墙报公开的形式。其余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查阅。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1.通过文件、办事手册、宣传材料等形式公开。
2.通过办事指南、办事流程表、挂牌服务、桌牌明示等导示性载体公开。
3.设立专门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热线;
4.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形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集聚区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
(四)下列政务信息依法不向社会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但权利人同意的除外;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但本人同意的除外;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二、办事指南
与本区相关的法律政策、办事条件、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期限、监督办法、办事结果;收费项目、标准、范围、依据、程序、管理和使用情况;处罚依据、标准和执行情况;各项服务承诺及其他。
三、依申请公开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区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区申请获取。本区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区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机构为区政务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址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政务村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时间为上午9:30-11:00,下午3:30-4:30(节假日除外)。受理机构联系电话6962109,通信地址为: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政务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475300,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申请(邮箱为lkxjjq@163.com)。

(二)提出申请
向本区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区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本机关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1.信函、电报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本区接到公民提出的申请后,将通过核对有效身份证件方式核对申请人的身份;本机关收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通过核对营业执照、机构代码方式核对申请人的身份。
本区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区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区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救济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区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产业集聚区纪检监察室投诉。
地址:兰考县产业集聚区纪检监察室,邮编 475300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政府机关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市建委政策法规科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集聚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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