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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种补贴项目

来源:县政府信息网    作者:     时间:2013-04-07 14:47:03   点击数: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整体推进原则。今年我县对小麦、棉花、玉米、水稻、花生良种补贴实行全覆盖,即按照农民(农、林、园艺场职工)实际种植面积全部补贴。

  (二)坚持品种择优原则。在符合国家有关扶持政策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生态适应性好、符合生产需要、市场前景较好的品种。禁止选择未经审定或终止使用的品种。

  (三)坚持公开推介原则。由市级农业部门确定主导品种,通过各种渠道公开向社会发布。农业部门要进行广泛宣传,在市农林局确定的主导品种内,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向农民群众推荐种植适宜的品种,引导农民进一步扩大良种面积,充分发挥优良品种的增产增效作用。

  (四)坚持农民自愿原则。农业部门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根据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推介的良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

  (五)坚持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变原则。1、农户承包村内其它农户的土地或承包兰考县境内农、林、园艺场职工的土地种植小麦、棉花、玉米、水稻、花生的,其供种清册的户主姓名应按土地所有权人的农户姓名填报,按土地所有权人与承包人土地承包合同的约定享受良种补贴。2、种植大户承包各场集体土地或村集体土地的,由承包人写出书面申请,并由承包人所在村委、土地所有权单位及所在地乡(镇)政府分别签署核实无误意见后,报县农业、财政部门备案,承包人享受良种补贴。3、承包兰考县境外土地的不享受良种补贴。

  二、实施步骤

  采取“一折通”(“一卡通”)方式发放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局按照农林局农业中心复核后的小麦、棉花、玉米、水稻、花生良种补贴分户清册中所列补贴数额,会同兰考县信用联合社将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对象的固定补贴存款账户,乡镇财政部门按照分户清册负责发放补贴兑现通知书。农民领取补贴兑现通知书时,应在分户清册上签字、按指印。领取通知书后,农民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和农民固定补贴存款折、良种补贴兑现通知书可随时到各乡镇(区)信用联社营业网点办理补贴资金存取款业务。各乡镇(区)信用社为农民办理良种补贴手续时,应在存款折摘要栏内注明“小麦、棉花、玉米、水稻、花生良种补贴”字样。三、补贴范围、对象与标准

  (一)补贴范围:2012年我县小麦、棉花、玉米、水稻、花生良种补贴范围是全县各乡、镇、区、场。

  (二)补贴对象:生产中使用小麦、棉花、玉米、水稻、花生良种的所有农户(农、林、园艺场职工)。

  (三)补贴标准:棉花、水稻每亩15元,小麦、玉米、花生每亩10元,花生良种繁育每亩50元。

  (四)补贴方式:小麦、棉花、玉米、水稻、花生大田生产良种补贴均采取现金直接补贴的方式,实行良种推介、自愿购种、直接发放。严禁按人头或耕地面积平分补贴资金。花生良种繁育则通过公开招标,择优确定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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