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公告
〔2018〕2 号
根据《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总局令第55号)等有关规定,由经营单位申请,经审查,符合经营条件,拟对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开封兰考日南高速服务区西区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开封兰考石油分公司堌阳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开封兰考东关加油站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基本信息表.xls
2018年 7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