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限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4、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变更名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住所:新住所的使用证明;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法定代表人:根据章程规定作出的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作出的决定或董事会决议。
变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经营范围: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公司章程修正案;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变更股东名称或姓名: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的证明;变更后的股东资格证明;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股东: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变更后的股东资格证明;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营业期限: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审计报告或评估报告及验资报告;拟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募集设立的应提交创立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变更为募集设立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批准文件。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验资报告;拟变更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