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月5号前由信息数据科打印出当月《征缴计划》,并通知基金征缴科各征缴专管员。
2、《征缴计划》由各专管员审核无误并报主管副局长批准,通知信息数据科打印《银行委托收款单》。
3、各专管员依照《征缴计划》登记《企业征缴管理台账》,并通知各参保企业当月应缴金额,于当月15日前缴费。
4、参保企业可以银行划拨、转账、现金等形式缴纳社保金,款到后由专管员具体办理开收据、微机录入、登记《企业征缴管理台账》等手续,最后将缴费票据转基金支付科作财务入账手续。
5、参保企业以现金、银行转账形式缴费,款到后由基金支付科开据《社会保险专用收据》,由银行委托收款形式缴费不开收据。
6、各征缴专管员每日向局长报送《征缴日报表》,便于局长随时了解征缴进度。 7、每月应征缴金额于20日前完成80%,月底前确保完成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