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背景为白色)的《河南省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和相同规格照片2张。
2、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华侨交验有效中国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提交市级报纸(《河南日报》、《大河报》)登载的关于《往来港澳通行证》遗失作废的声明。
4、同时申请签注的,还须按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
申请人须亲自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