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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项目 |
申 报 材 料 及 程 序 |
法 律 依 据 |
承 诺 时 限 |
收 费 标 准 |
1 |
一孩生育证 |
1、《一孩生育证发放(证明)登记表》(通过《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网上便民中心》在线登记的除外;2、夫妻双方身份证;3、夫妻双方户口薄(女方为流入人口的仅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4、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5、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三张 |
《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豫人口【2013】12号 |
7个工作日 |
免 费 |
2 |
二孩生育证 |
1、经相关部门签署核实意见的《二孩生育证审批表》;2、夫妻双方身份证;3、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薄;4、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5、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6、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两张。 |
《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豫人口【2013】12号 |
30个工作日 |
免 费 |
3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通过《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网上便民中心》在线登记的除外;2、夫妻双方身份证;3、夫妻双方及独生子女户口薄;4、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5、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四张(丧偶、离婚或者跨省婚姻的提供本人2寸照片三张)。 |
《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豫人口【2013】12号 |
5个工作日 |
免 费 |
4 |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
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通过《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网上便民中心》在线登记的除外);2、本人身份证;3、已婚的提供结婚证;4、本人1寸照片三张。 |
《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豫人口【2013】12号 |
7个工作日 |
免 费 |
5 |
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
1、本人身份证;2、流动人口婚育证明;3、夫妻近期1寸免冠合影照一张。 |
《河南省流动人口管理办法》 |
即办 |
免 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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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全县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批、变更、校验 |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校验申请表》;2、《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审批表》;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变更申请表》;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5、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校验期内工作报告;6、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申报单位工作报告;7、申报或校验单位近3年内无重大医疗事故证明;8、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实施细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关执业管理办法》 |
20个工作日 |
免 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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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全县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技术人员合格证审批、校验 |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申请审批表》;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校验表》;3、二寸彩色照片三张;4、最终学历证书;5、单位审查意见;6、近3年内无重大医疗事故证明;7、无违背计划生育技术规范和职业道德行为的证明文件;8、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实施细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关执业管理办法》 |
20个工作日 |
免 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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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事项梳理表 |
填报时间:2013年7月10日 单位签章:兰考县人口计生委 |
单位名称 |
事项名称 |
小项名称 |
是否行政许可 |
类型 |
备注 |
人
口
计
生
委 |
一孩生育证 |
无 |
是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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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生育证 |
无 |
是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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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之女父母光荣证 |
无 |
是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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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
无 |
是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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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技术人员执业证 |
无 |
是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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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 |
无 |
是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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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报告 |
无 |
是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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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育复通手术 |
无 |
是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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