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责任目标考核单位办公室: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度责任目标的通知》(豫政〔2012〕61号)要求,为做好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目标考核工作,请各单位对照《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考核意见》(详见省政府门户网站),按照考核内容要求,对本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业务培训、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认真自查,1月15日前将自查结果报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省直单位通过文件交换途径书面报送,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通过传真方式报送。
传真:0371-69699961
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201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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