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长期照护问题,切实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11月4日上午,兰考县召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张振国,副县级干部杨保森,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肖锋,县民政局、残联主要负责人、分管副职和业务科(股)室负责人,各乡镇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分管副职、民政所长、残联理事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县级干部杨保森主持。
会上,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肖锋首先传达了《兰考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随后,县民政局、残联负责人分别结合实际,就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有关政策进行了说明。最后,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张振国就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有关工作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残疾人是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的特殊困难群体,他们在基本生活、日常护理等方面的困难尤为突出,全面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就是要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让残疾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他强调: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是加强经济新常态下民生保障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工程,全县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政策实质,扎实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落实到位。他要求:一是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要按照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残联配合、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要求,建立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机制。二是要把握好工作进度。要于12月底前完成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将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残疾对象手中。三是要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工作。要组织工作人员专题学习,全面掌握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内容及相关工作职责,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有序有效实施;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四是要加强监督管理。要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定期公示制度,每年第一季度在村(居)务公开栏公示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要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信访和投诉举报核查机制,及时处理残疾人及其他群众的投诉和建议。要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经费管理制度,县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挤占、挪用、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现象。对挤占、挪用、套取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的单位或个人,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民政局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