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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兰考县产业发展信用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政办〔2017〕105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加快推进兰考县产业发展信用贷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1月15日
关于加快推进兰考县产业发展信用贷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扶贫小额信贷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暂行)等六个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85号)、《河南省扶贫小额信贷助推兰考县脱贫攻坚合作协议(涉农类)》等文件精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充分发挥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积极性,进一步支持产业发展,结合兰考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政银联动、风险共担、多方参与、合作共赢”的原则,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以下简称“贫困户”)为扶持对象,对全县有贷款需求的贫困户进行信用评定、认定,以提高贫困户贷款率为目标,围绕扶贫小额信贷助推稳定脱贫致富,加大对扶贫开发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贫困户收入增加,实现稳定脱贫致富奔小康。
二、重点工作
(一)开展贫困户社会信用信息评定工作
1.第一阶段(11月14日—11月19日):筛选排查。各乡镇(街道)、村“两委”、稳定脱贫奔小康工作队对本辖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59周岁以下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和有致富项目的贫困户宣传产业发展信用贷政策;发放《普惠金融授信证》和信用告知卡;对有需求、愿意参加信用评定的贫困户登记《兰考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信用等级评定申请汇总表》(附件1)。
2.第二阶段(11月16日—11月20日):研究上报。村两委、稳定奔小康工作队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对有贷款不良信用记录、有赌博、吸毒、嫖娼等不良习气、游手好闲和好吃懒做的贫困户进行剔除,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由村两委出具农户信誉证明(附件2),将《兰考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信用等级评定申请汇总表》和农户信誉证明等纸质版上报至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统一收集整理,复审贫困户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后报送至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
3.第三阶段(11月20日—11月23日):审核评定。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对乡镇(街道)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统一会审,依据河南省农村信用信息系统对贫困户进行信用等级评定,根据评定结果出具《兰考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信用评估报告》(附件3)并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
(二)贫困户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以信用记录(个人诚信度)为主要评定指标,将贫困户信用等级划分为3个级别,分别是“A”、“AA”、“AAA”。“A”授信额度3万元;“AA”授信额度5万元;“AAA”授信额度8万元。以“三好三强”(遵纪守法好、家庭和睦好、邻里团结好,责任意识强、信用观念强、履约保障强)、“三有三无”(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有致富项目;无赌博、吸毒、嫖娼等不良习气,无拖欠贷款本息、被列入贷款黑名单的记录,无游手好闲、好吃懒做)为主要内容,品德良好、具备基本劳动能力、无违法乱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可评为“A”。综合考虑贫困户的资产、收入、负债、经营情况及以往的贷款记录等因素,可分别评为“AA”、“AAA”级。同时,对已评定信用等级的贫困户统一颁发相对应信用等级的牌匾与证书。
(三)贷款流程
1.加强贷前审查。贫困户自愿申报,县、乡、村三级普惠金融服务组织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受理、审核、公示、推荐;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政府性担保机构按照各自制度要求,进行贷前调查、审批授信。
2.联合贷后管理。县、乡、村三级普惠金融服务组织要密切关注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家庭生活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发现有弄虚作假、改变贷款用途、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经营出现重大问题等异常现象,要第一时间通报各方;相关机构要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化解风险。
三、支持政策
(一)降低综合融资成本。产业发展信用贷期限为1-3年;其利率执行基准利率,切实降低贫困户的融资成本;在授信范围内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信贷需求实行“一次授信、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方式,以发放贷记卡、贷款证等形式,实现自助提款的功能。
(二)建立贷款风险分散机制。对贫困户5万以下(含5万)的产业发展信用贷款实际发生的风险,县级风险补偿金、贷款银行、省农信担保公司和省担保集团分别按照30%、10%、40%和20%的比例分担;对贫困户5万以上的产业发展信用贷款实际发生的风险,县级风险补偿金、贷款银行分别按照80%和20%的比例分担。
(三)实行财政贴息政策。对贫困户8万元以内(含8万元)的贷款额度,县财政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凡已享受产业发展信用贷财政贴息政策的贫困户,不得重复享受其他财政贴息政策。
(四)建立风险补偿和周转机制。
1.县级风险补偿金。统筹整合现有的金融扶贫各类项目风险补偿金,根据《兰考县金融扶贫风险补偿管理办法》按约定比例分担实际发生的风险。
2.还贷周转金。由兰考县兴农公司负责管理,县财政先期出资1000万元专项资金建立扶贫贷款临时周转金制度,为暂时性资金周转困难的借款主体续贷提供帮助。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人行等部门要加强产业发展信用贷款的使用监管。对在申报、评定、授信放款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严肃查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弄虚作假套取贴息资金的,一经发现,全额收回贴息资金,并取消其今后享受贴息的资格,列入黑名单,同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建立风险熔断机制。对贷款不良率超过5%乡镇(街道)、贷款不良率超过7%的行政村(社区),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暂停贷款发放;通过清偿,实现贷款不良率下降到设定标准,再恢复贷款发放。
(三)加强惩戒力度。成立由县政府牵头,县法院、公安局、法制办等部门组成的金融扶贫贷款清收小组,加大对逾期贷款的清收力度。同时,取消失信借款人评定信用等级资格,5年内不得参与评定,拉入全县失信黑名单和银行征信不良记录名单,并将个人失信信息公布于网络、县电视台和村庄显著位置;5年内不得享受我县、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出台的所有补贴及奖励政策;3年内限制从事房产、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交易活动;三代以内直系亲属进行婚姻登记时,将予以信用告知;借款主体的失信状况以信函的形式告知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所在单位。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街道)、新闻媒体要广泛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助推脱贫致富奔小康工作的宣传动员,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梳理总结创业脱贫经验和先进典型,营造各界共同推进金融扶贫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1
兰考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信用等级评定申请汇总表
姓名 |
年龄 |
身份证号 |
配偶姓名 |
年龄 |
身份证号 |
申请人签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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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纸质版需加盖村委公章。
附件2
农户信誉证明
兹证明:
目前尚未发现我村村民 有不良嗜好,日常信誉良好。
此证明仅用作建档立卡贫困户信用等级评定风控参考,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兰考县 乡镇(街道)
村民(居民)委员会
201 年 年 日
附件3
兰考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信用评估报告
报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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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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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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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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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评价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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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等级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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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等级释义 |
农户信用综合评价: |
报告说明 |
1.本报告由兰考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出具,依据截止报告时间农户信用信息系统记录的信息生成。除普惠金融服务中心标注外,报告中的信息均由相关报数机构和信息主体提供,普惠金融服务中心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准确性,但承诺在信息整合、汇总、展示的全过程中保持客观、中立的地位。 本报告中的相关信息来源于信息主体所提供的相关资料。
2.如信息记录斜体展示,则说明信息主体对此条记录存在异议。
3.报数机构说明是报数机构对报告中的信息记录或对信息主体所作的补充说明。
4.普惠金融服务中心标注是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对报告中的信息记录或对信息主体所作的说明。
5.信息主体声明是信息主体对报数机构提供的信息记录所作的简要说明。
6.信息主体有权对本报告中的内容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联系普惠金融服务中心提出异议申请。
7.本报告向信息主体提供,请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当造成信息泄露的,普惠金融服务中心不承担相关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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