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兰考县委办公室 bt365备用网址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兰考县协调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兰办〔2018〕10号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直及驻兰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兰考县协调保障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兰考县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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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6日
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兰考县协调保障工作方案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环明传〔2018〕5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配合做好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为做好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期间兰考县相关协调配合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县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明俊(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张振国(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黄宗刚(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吴国伟(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郜卫江(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建光(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局长)
成 员:李建平(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副主任)
张连民(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直机关工委书记)
杨 森(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窦战勇(县委群工部部长、县信访局局长)
董文选(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舒翼(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委主任)
王松坡(县公安局副局长)
潘容方(县财政局局长)
张其芳(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惠萍(县环保局副局长)
陈志力(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陈坤志(县住建局局长)
李志明(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志凌(县水利局局长)
梁冠一(县农林畜牧局局长)
李怀彬(县商务局局长)
杨松波(县卫生计生委主任)
赵林涛(县工商局局长)
庞洪波(县质监局局长)
孔维平(县审计局局长)
张建军(县统计局局长)
胡云英(县河务局局长)
张振方(县安监局局长)
常丽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县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督察组“回头看”工作期间兰考县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协调联络办公室,负责接受督察组和省协调联络办交办的各项任务,与督察组总协调人和省协调联络办进行衔接、沟通;负责向省、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工作;负责调度、指挥6个专项工作组开展具体工作。
主 任:周 玮(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常务副主任:郜卫江(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 主 任:赵东海(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松坡(县公安局副局长)
祝二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组长)
县环保局副局长蔡成华同志为协调联络办公室联络员,电话:15736896711。
二、设立专项工作组
为确保督察组“回头看”期间兰考县的配合保障工作,本着职责明确、分工负责、协作配合的原则,协调联络办公室下设6个专项工作组。专项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工作组内部的职责分工,由各组组长具体安排。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吴国伟(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常务副组长:郜卫江(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 组 长:刘惠萍(县环保局副局长)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林畜牧局、县商务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安监局各明确1名科级干部为成员。
县政府办公室赵世杰同志为联络员,电话:13598783199。
职 责:
1.负责与督察组、省协调办的沟通联络,筹备召开有关会议等;
2.负责督察组交办事项的协调、调度、反馈;
3.根据督察组确定的个别谈话范围和日程,负责协助安排个别谈话,通知被谈话人并安排谈话地点;
4.负责协助安排督察组在兰考期间调研、走访、问询、座谈、督察活动;
5.安排专人负责填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信息化系统;
6.负责完成协调联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资料文件组
组 长:吴 民(县政府信息化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游淑敏(县环保局副局长)
翟德恩(县环保局副主任科员)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委、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环保局、县农林畜牧局各明确1名科级干部为成员。
县环保局王秋丽同志为联络员,电话:13598769265。
职 责:
1.根据督察组工作资料清单,准备有关材料并做好资料留存;
2.负责领导讲话的起草工作;
3.负责整理有关会议记录、图文资料和信息报送;
4.负责督察活动的会议传达和协调宣传报道工作;
5.负责完成协调联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交办案件落实组
组 长:张 静(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副局长)
副组长:孙红卫(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魏德峰(县环保局副主任科员)
赵 彪(县环境监察大队队长)
孟 强(县环境监察大队副队长)
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委、县农林畜牧局、县河务局、县环保局各明确1名科级干部,县城市管理局明确1名负责扬尘治理的科级干部,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明确1名负责垃圾治理的科级干部为成员。
孟强同志为联络员,电话:13937875132。
职 责:
1.负责做好督察组“回头看”期间对我县进行督察的通知、协调、抽查和保障工作,针对督察组指出的重大环境问题,抓好边督边改工作落实;
2.负责督察组“回头看”期间投诉举报的受理、汇总、交办、反馈、上报等工作,对督察组交办的案件,抓好督办整改,及时跟踪整改落实;
3.负责完成协调联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新闻宣传组
组 长:王西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蔡成华(县环保局副局长)
县委宣传部、县政府信息中心、县环保局各明确1名科级干部为成员。
县委宣传部李宇翔、县环保局程聚臣同志为联络员,电话:15737835899、13937846423。
职 责:
1.组织县属媒体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报道;
2.负责网络舆情的收集分析,编发舆情专报,做好相应的处置工作;
3.负责完成协调联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安保维稳组
组 长:王松坡(县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杨 飞(县信访局副局长)
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各明确1名科级干部为成员。
县公安局周冰同志为联络员,电话:13683789688。
职 责:
1.负责制定信访工作和网络舆情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助处理群众信访问题;
2.负责社会舆情的收集分析,编发舆情专报;
3.负责督察组在兰考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做好应急处置;
4.负责完成协调联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后勤服务保障组
组 长:祝二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组长)
副组长:翟德恩(县环保局副主任科员)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信访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卫生计生委各明确1人为成员。
翟德恩同志为联络员,电话:13598763422。
职 责:
1.根据工作需要,负责督察组在兰考期间食宿安排、办公设备和生活用品保障工作;
2.负责有关会议会场布置和用车保障,安排督察组在兰考工作期间的接送任务;
3.负责协助安排督察组在兰考期间调研、走访、问询、座谈活动;
4.负责完成协调联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纪律和有关要求
(一)综合协调组、资料文件组、交办案件落实组的人员在督察组“回头看”期间与原单位工作脱钩,由领导小组和各专项工作组统一调度指挥,集中办公。各工作组成员必须按时到岗、全程保障,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任何岗位、任何时间不得空岗,不得迟到和早退。特殊情况一律向本组组长请假,并经协调联络办公室主任批准。新闻宣传组人员不脱离本职工作,由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统一调度指挥,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安保维稳组、后勤服务保障组根据工作需要,统一抽调安排工作。协调联络办公室和各专项工作组联络员分别负责办公室、本组的沟通联系和各组直接的统筹协调工作。
(二)各专项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所有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组长的调配,认真完成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拒绝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和不落实分配的工作任务。
(三)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和各项廉政纪律,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四)县纪委、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委、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林畜牧局、县商务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安监局、县统计局、县河务局、县城市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县直单位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负责本单位的日常协调对接工作,确定一名熟悉本单位业务的副科级实职干部为联络员。责任领导及联络员名单、职务、联系方式、电子邮箱按要求报协调联络办公室。
联系人:王秋丽
协调联络办公室电话(传真):22363851
电子邮箱:lkxdq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