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备案公示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6〕33号)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豫环委办〔2016〕22号)要求,根据环评机构编制的《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兰考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出具的环境监管意见,兰考县环保部门同土地、规划、发改、工信等部门集体决定,现对下列建设项目进行环保备案前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9月 6日至2017年 9 月10日,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反馈我局。联系电话:26990272。
2017清理违法违规第三批公示.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