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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操作流程及兰考县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来源:兰考县政府信息网    作者:     时间:2018-06-20 15:28:16   点击数: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一)发布实施规定。农机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和有关规定发布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等信息。

  (二)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三)补贴资金申请。购机者自主向农机管理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

  (五)补贴资金兑付。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时限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组织核验重点机具,由财政部门分期分批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发放补贴资金。对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由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上牌过程中一并核验;对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可在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兑付补贴资金。

    附件:兰考县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doc

  补贴政策咨询电话:0371-26996350;

  补贴工作受理电话;0371-26996350

  补贴政策执行举报电话:0371-26996350、26991859

  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0317-2699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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